一、资质简介
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包括涉密文件资料、国家统一考试试卷、涉密防伪票据证书、涉密光电磁介质、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,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其他业务。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。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绝密级、机密级、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;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工商注册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机密级、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。乙级资质单位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,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、单位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。
二、管理机构
申请甲级资质的,应当向工商注册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申请乙级资质的,应当向工商注册地设区的市、自治州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;
(二)参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;
(三)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、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;
(四)从事相应印制业务三年以上,一年内未因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受到处罚;
(五)具备相应规模的印制设备和技术力量等生产经营条件;
(六)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制度健全。
四、申报流程
五、证书样本